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石鼓区人民法院拟对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公示如下:
石鼓区人民法院案外人领取执行款公示信息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领款人 | 领款金额(元) | 承办法官 |
(2023)湘0407执恢316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 向俊哲、衡阳雅士林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个人贷款放还款及收费临时存欠 | 277429.61元 | 蒋志成 |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蒋志成
监督电话:0734-8687432
特此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