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上午,衡阳市石鼓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周小波同志为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周小波同志代理石鼓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图为周小波在会上作任职发言
周小波代院长在任职发言中表示,今后将坚定信念、勇毅前行、勤勉奉献、扎实工作,推动石鼓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石鼓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始终牢记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提升群众工作本领,以“如我在诉”意识,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切实推进执行攻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自觉主动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代表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四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中去筹划,一体推进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和审判管理现代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中贡献法院力量。
五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将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时刻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始终保持清廉务实的公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