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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16:22:2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石鼓区人民法院拟对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公示如下:

石鼓区人民法院案外人领取执行款公示信息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领款金额(元)

承办法官

2022)湘0407执1333号

湖南立班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鸿翔建设有限公司、衡阳庆龙置业有限公司

彭丰收

100000元

蒋志成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蒋志成

监督电话:0734-8687432

特此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谭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