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石鼓法院:“即时清结”促案结事了
作者:阳昌兴 饶文星  发布时间:2024-11-26 17:37: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石鼓法院采取“即时清结”方式为当事人实质性、高效解决纠纷矛盾,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原告徐步行经过石鼓区酒店时,在人行道摔倒磕碰到消防栓导致下巴皮肤开裂,花费治疗费用2000元,由于该消防栓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建造供内部使用且消防栓漏水导致地面湿滑,故原告徐公司诉至石鼓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治疗费用2000余元。

法官受理该案后,迅速组织开庭并在开庭时进行调解,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酒店方你未及时维修消防栓,物业方你应该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对于徐某受伤此事,你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只要求你们赔偿治疗费用,要求也不过分。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两被告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与原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当庭向原告支付2000元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企业经营须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加强安全风险排查,要及时维护、管理好设施设备。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法官在法庭上也及时提醒两被告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案小事不小,情系大民生。石鼓法院坚持“立审执一体化”,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责任编辑:谭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