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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调后督促解纠纷

作者:王志 谭舒婷  发布时间:2024-07-30 17:55:15 打印 字号: | |

“你们工作有方法,办事有效率,依法公正、纪律廉明,是老百姓的守护神”。近日,当事人谢某通过微信向石鼓法院的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图为当事人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前案中,谢某在某经营部订购家具并交纳部分货款,由于当时正值疫情期间经营部未能成功送货。疫情过后谢某联系经营部送货,被告知该经营部已关门闭店,无法送货谢某多次与经营部协商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经营部及其经营者返还已交纳的货款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组织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经营者以半年为限,分三期退还货款12323元并支付利息262元因分期履行间隔较长,承办法官主动添加双方当事人微信,每次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微信提醒经营者及时还并将款情况告知谢某2024年6月30日经营部履行完毕最后一期债务,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为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全力打造执源治理的石鼓样板,石鼓法院将调立结合、审执联动、判后跟踪贯穿办案全过程,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社会治理增效赋能。


 

责任编辑:谭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