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4日至7月10日,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石鼓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2日,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本着“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是首要任务”的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确定整改时限,扎实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坚决落实整改要求,抓实抓好整改工作
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提级交叉巡查组反馈整改意见后,院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立行立改作出部署安排。7月23日,再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9月12日民主生活会上,院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班子成员之间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共同进步。9月20日,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
(二)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制定下发《中共石鼓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六个方面13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4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严格整改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反馈问题:政治思想觉悟不高、求稳意识过重
整改情况:强化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宗旨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理想信念总开关,进一步提升班子责任心、事业心。理论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条例》,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衡阳调研时讲话精神,田立文院长在全省法院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全省法院第二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陈竞部长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讲评会上的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班子党性修养,切实解决求稳意识重问题,努力在“创与争”两字做文章,谋发展,大胆工作,搭建平台,全面带动干警与时俱进,创先争优。
(2)反馈问题:党组发挥领导“头雁”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头雁”作用,院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难事,解难题,挑重担,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6月至9月,共审结各类案件389件,占全院审结案件42%。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坚持每件信访案件包案到人,实行信访案件“五包一”责任制,积极化解群众矛盾。院班子带头值班接访,对来访群众做好法律解释工作。针对重大信访、群访案件,院领导深入一线,亲自接访,释法说理,消除社会隐患。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班子靠前指挥,积极谋划,指导合议庭成员召开庭前会议,周密部署唐教材涉恶案开庭,圆满审理省委督办的李余等27人涉黑案,得到上级法院一致肯定。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果,院班子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开展“夏日风暴、秋季利剑”等执行活动,及时迅速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兑现执行款5565.3万元。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透彻
整改情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活动,鼓励干警自觉学习;强化理论学习,优化时间安排,丰富学习形式,规定星期五下午为学习时间,要求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院党组带头学,自觉学,实践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全体党员干警的理论学习,发挥学习督导作用,及时公布学习强国积分动态,增强网络学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截至目前,党员干部参学率达100%,党组成员中两人学习积分达2000分以上。以干部在线教育学习为依托,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2019年度全区组织的普法考试中,全院干警通过率为100%。
(4)反馈问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开展“佩戴党员标志亮身份”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深化党性认识,强化党员意识,引导党员干警深刻理解“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给党留什么”。发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执行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和优秀党员代表先进事迹,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制定《优秀庭审直播、裁判文书、调研文章评比实施方案》,引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干警争当先进;将评优评先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根据获评等级给与干警不同程度加分,激发队伍士气。老党员肖红生个人办案超全市人平办案数,达125件,在老党员的感染带动下,先后涌现出年轻党员法官杨国志、党员法官助理蒋志成、党员法警欧弘志等一批模范先进年轻党员。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王禹同志被评为区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先进个人”,积极推荐执行局参评“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贺水郴同志参评“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评比,激励干警争先创优。
(5)反馈问题: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抓得不严,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院党组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组织院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意识形态领域作为向党委重大事项汇报中必报内容,切实做到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紧紧围绕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目标要求,压实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干警参加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组织干警集中观看《网上谍影》纪录片,引领干警们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高地,加强“两微一端”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站、微信、微博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坚持正面宣传,组织干警拍摄《献唱祖国》MV,献礼建国70周年;讲好法院正面故事,自创小品《满意的结果》参加区委组织的文艺汇演,加强法院声音传播。加强正面引导,在法院内外网,大力宣传集体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引导干警担当作为。防止网络舆论事端发生,制定李余,唐教才等涉黑案“三同步”舆情实施方案,确保涉黑涉恶案网络舆情安全稳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反馈问题:队伍建设存在偏差,干部队伍长期没有调整和交流轮岗,临聘人员不稳定
整改情况:积极适应司法改革形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针对部分干部长期未进行岗位交流问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部署,全院80%的中层干部得到轮换,11人被提拔为中层干部。8月30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田立文院长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目前,已完成改革后内设机构人员的任命,并按比例进行了轮岗。关于法警队伍情况,已根据省高院文件,按编队管理,单独考核。关于监察人员不齐,面对针对来信来访,举报线索等情况,抽调兼职监督员参与该项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积极与区委汇报,一致性解决5名干警正科级待遇。按照省高院统筹安排,完成20名书记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临聘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财政支持,加大临聘人员的保障力度,切实转变临聘人员不稳定问题。
(7)党建工作责任压实不严。
整改情况:院党支部先后对2016年-2018年的党建台账资料全部编写目录、页码,对党建台账资料进行补充、完善,没有签字的进行补签,时间填写错误的立即改正。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业务水平。针对主题党日没有确定日子情况,经支部研究,院党组同意,确定每月20号为主题党日活动日,要求党支部及时对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党员参加主题党员活动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度,实行按月积分,年终总结,确保党员积分制度落到实处。
(8)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缺乏创新性,党课教育形式较单一,缺乏多样性,创新不够,多以内部会议为主,实践学习少
整改情况: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时间相结合,通过学习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实地参观、亲身体验等形式,利用“案例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等形式,增强党课教育的直观性和实践性。不断创新党课教育形式,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多样性。院支部先后组织党员赴“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汝城开展主题教育,接受政治洗礼。8月9日,党组书记结合“审判效率、质量、公信力提升年”活动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9月份与兄弟法院雁峰法院进行党建交流,推进学习教育见实效,出结果。下阶段,我们将邀请专家及区宣讲员授党课,组织党员干警赴厦门大学集体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创新党内政治生活。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反馈问题: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结合“审判效率、质量、公信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动员全院上下从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办好每一件事情等具体工作入手,全面振奋精神、担当作为。围绕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补短板,强弱项,狠抓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运用案件流程监管,全面督促办案力度,推行季度司法绩效调度会,讲评通报审判绩效,实行质效周周讲,月月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切实解决案件积压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6月份以来,共设立跨区域立案,扫码立案,网上立案等利民设施,积极筹备移动微法院等便民通道,开通了网上缴费、网上查阅案件信息等利民服务,配合上级法院,做好E租宝登记工作。加大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加大庭审直播力度,裁判文书上网率已达100%,8月份庭审直播96件。
(10)反馈问题:官僚主义仍未杜绝
整改情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明确院班子调研分管部门,总结经验,查问题,补短板。及时与干警面对面,心交心沟通交流谈话,摸清分管部门队伍状况及干警心理状态。落实院班子进街道访社区,对接上访老户,面对面地做好法律解释工作、疏导信访老户困惑心理 。面对群众诉求,积极接访,设立信访接待室,规定每周星期三为院班子信访接待日,6月以来共接待西湖置业集团等涉众型案件上访户379人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反馈问题:工作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法官行为规范》和“五个严禁”等内容;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自觉整改到位。主动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公考招考人员面试,全程监督书记员面试等工作,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进一步落实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市中院十项严令”,坚持从上下班纪律,上班秩序,会风会纪等日常监督管理抓起,政治部加强日常考勤考核及会议签到,定期对考情情况督查通报,坚决查处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自由散漫、作风漂浮等现象。
(12)反馈问题:财务报账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关于对石鼓区人民法院财务问题的整改交办函》中的工作餐发票报销超标、加班餐费超标、发票后未附购物清单、接待餐未附接待函等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退回整改资金2140.5元。同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对2016年-2019年的财务凭证进行“回头看”,先后制定《石鼓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院差旅费报销规定》、《加班餐费报销规定》,并在官网、微信群发布,宣传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制度健全,规范管理。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费用审核,进一步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和培训,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反馈问题: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待加强
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规定。院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专门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监督,9月10日派驻纪检组与我院分管纪检监察负责人调研座谈,深入分析法院工作廉政风险点,明确预防措施和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扎紧廉政“笼子”,采取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微信群提醒廉政过节等方式,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筑牢干警廉洁司法意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收到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交办件(含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0件,目前信访件1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信访群众反映的沿江风光带申请执行一案,经过我院执行局干警全力攻坚,积极对接,多次协调,该案已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经过努力,我院整改工作已取得成效,但整改工作仍需继续努力。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石鼓法院工作提档升级,努力为石鼓区建设成为湘南地区最具活力的商贸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政治站位要有更高标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队伍建设要有更严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持续提升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履职本领,持续正风肃纪,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更好举措。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高效审判执行涉民生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是重点工作要有更大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环保审判三湘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取得更大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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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鼓区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