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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法院:岁末年关亮“剑”执行保民生
作者:饶文星 杨杰  发布时间:2024-02-07 14:52:15 打印 字号: | |

借助春节“返乡潮”契机,石鼓区法院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年末执行攻坚行动,进一步巩固“百日攻坚”执行成果,保障当事人过上安心、暖心的春节。

某运输公司与颜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后,颜某拒不履行判决,拖欠车辆转让款4万余元,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仍拒接电话,置之不理。1月30日,执行法官确定好颜某及其车辆位置,随即奔赴200公里外的永州市开展执行。到达现场后,由于颜某不履行义务、不配合法院扣押其车辆的工作,执行法官将颜某拘传至双牌县法院,明确告知如拒不履行、抗拒执行将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司法拘留15日,可就要在拘留所里过年了。”面对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颜某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3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2024年5月份之前付清剩余1万余元。

年末执行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石鼓法院共司法拘留5人,执行结案137件,执行到位金额345万元,用心用情用法办好人民群众的心头之事,让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幸福的暖冬。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