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鼓法院走基层、找依据、想办法、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医疗纠纷,缓和了医患关系,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真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2019年2月7日,贺某在家突然昏迷不醒,被送至医院治疗,2月9日突发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贺某家属认为医院应当对贺某死亡负全责,故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20万元。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医方对贺某死亡欠缺因果关系,且原因力大小为轻微。但贺某家属不认同鉴定结果,坚持应由医方负全责,欲申请重新鉴定。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多次与贺某家属、医方沟通联系,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贺某老家,向当地村委、邻居了解贺某家庭的基本情况,对如何调解案件做到心中有数。之后,根据司法鉴定结果以及责任承担事项,多次组织家属及医方“背对背”调解,从法律法规、人情事理的角度,向双方释明调解结案的益处。同时,为提高调解成功率,承办法官积极与民政部门、司法部门、村委等联系,说明死者的家庭情况,联动多方合力开展“面对面”调解。最终,贺某家属放弃申请重新鉴定,医方支付一定赔偿款,案件调解成功。
医疗纠纷涉及医院和患者及其家属,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和信访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本案中,法官结合“走找想促”实地调研,寻找解决矛盾纠纷的突破点,并实质性化解了这起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很满意,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