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烧毁邻屋引纠纷 法官促成和解化矛盾
作者:刘婉 饶文星  发布时间:2023-07-05 16:10: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历时5个多小时,成功调解一起火灾引发的赔偿案件,被告当场结清大部分赔偿款,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将“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平。

2022年8月5日,刘某经营的停车场因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导致相邻的赵某等4人的共有房屋及屋内财物被大量烧毁。火灾发生后,双方因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经街道社区多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赵某等四共有人将刘某诉至石鼓法院,要求刘某赔偿起火导致的财产损失及在外租房损失,并要求被告对损毁房屋进行修缮。

考虑到房屋毁损影响原告方的正常生活居住,为减少原告的租房损失,维系好和谐邻里关系,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调解。但因案涉房屋烧毁严重,相关财物清点困难,鉴定机构无法对损失金额作出鉴定意见,且原告方人员众多,原被告就赔偿数额等问题一直未能统一意见,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为尽快解决本案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房屋损毁现场,挽起袖子与当事人一起清理残留物,确认房屋毁损部分,当场清点毁损的财物。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劝解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一场因火灾引起的赔偿纠纷,终于得到化解,和睦的相邻关系也得以恢复,承办法官感到十分欣慰。纠纷解决后,承办法官还就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和提醒,为生产经营单位敲响安全警钟。

今年以来,石鼓法院常态化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优质、高效、多元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