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相爱时空气都是甜甜的。可是若不爱了,两人也要体面的说再见,不要沦为仇人,更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近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感情纠纷怒烧前任衣服引发大火的案件。
案情介绍
彭某某系某校在校大学生。2022年5月的一天,彭某某来到其前男友罗某租住的房子,因感情纠纷与罗某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彭某某心生不满,用罗某的卧室内床头柜上的打火机将衣柜里的裤子点燃,结果火势蔓延,引发柜内衣物及衣柜、木质床、床垫等物品燃烧。他人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赶至现场方将火扑灭。
法院开庭
石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彭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且彭某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本案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综合考量彭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石鼓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官寄语
人生漫长,恋爱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不要因为失恋而成为情绪的奴隶,一时冲动只会害了自己和家人。体面的分开,一个人的世界同样有月升月落,好好爱自己、爱家人、爱生活,总会有人跨过山河来呵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