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湘0407执恢26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慧清与被执行人衡阳绿泰建筑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衡阳绿泰建筑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慧清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衡阳绿泰建筑钢管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L2WNB8R,住所地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松梅村上游组镕泰综合楼1楼107-109室。
生效法律文书:(2021)湘0407民初102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2)湘0407执恢264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本金447万元及利息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447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比例: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
悬赏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经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0734-8687380、13973450478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