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法院:警法联动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手提27万“赎车”
作者:饶文星  发布时间:2022-12-05 12:44: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名被执行人手提27万元现金,主动来到石鼓法院履行债务,“赎”走被法院和交警联动执法扣押的车辆。

据悉,原告某商业运营公司与被告华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华某赔偿原告损失26.7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向石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石鼓法院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华某,但均未得到回应,被执行人也一直未出面。

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机动车,办案人员将涉案车辆查封后,通过省高院与省交警总队信息共享及被执行人机动车查控协作机制,请交警部门布控并协助扣押该车辆。

最终,雁峰区交警大队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踪迹,将该车控制在执法点后,立即联系上石鼓法院执行法官。如此,被执行人华某方露面,承诺在车辆被评估拍卖前,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债务,也就有了本文开头被执行人手提现金出现在法院的一幕。

今年以来,石鼓法院切实巩固解决“执行难”成果,强化与交警部门信息共享、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工作力度,形成紧密有效的执行合力。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石鼓法院累计成功扣押10余台被执行人车辆,有效破解执行难点、堵点问题,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群众肯定。石鼓法院也将继续加强与交警部门“点对点”常态化联动执行机制,持续提高执行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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