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午,第一审判庭传来嘈杂吵闹声,法警大队值班干警闻讯果断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当处置了一起扰乱法庭秩序事件,成功制止了当事人自残行为,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原来这是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起的,原告唐某因被告在庭上言语刺激,遂开始大声喧哗,庭审法官多次口头制止无效后,通知法警到达现场。法警观察到唐某情绪不稳定,还有作撞墙等自伤举动,第一时间对唐某进行警告,这时唐某突然情绪爆发,意图抓咬法警,法警立即对唐某采取临时强制措施并现场训诫。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可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但通过了解,唐某离异,家中有一名未成年人,若将唐某拘留,则其未成年儿子无人照看;同时法警询问唐某儿子时,唐某儿子表示因其主动告诉法警相关情况,回到家中后,其父亲会有过激行为,可能会伤害他。石鼓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性化司法关怀为着力点,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主动联系唐某所在村组、亲戚朋友,经过与唐某亲属多次耐心细致沟通,唐某一名亲戚愿意配合做其工作,随后法警将唐某及儿子安全送至其亲戚家,并再次耐心做唐某工作,向其释法说理,后唐某情绪逐渐平复,一场突发事件圆满化解。
这正是:法庭闹事纠葛深,应对及时化险情,法律规定要拘留,司法为民温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