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进行时|石鼓法院:
用心用情解决处置一起突发事件
作者:王若愚  发布时间:2022-04-02 17:18:49 打印 字号: | |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他们既担负着提押案犯、维护审判秩序、参与执行等任务,又肩负着依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审判权威的神圣使命。2月以来连续的开庭并没有让石鼓法院法警精神松懈,他们一直在战斗,从疫情防控一线不停歇,换上警服又奋斗在工作岗位。

3月17日一大早,空旷的马路上疾驰着一辆警用面包车,车内载着石鼓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当天,被告人何某因犯贩毒罪将在石鼓法院开庭。由于疫情原因,警车无法到达看守所内,需法警步行至看守所内进行提押。一下车,教导员杨剑拿着此行法警的核酸报告迅速行动。在问何某有无其它情况报告时,何某答到,身体有点不舒服。杨剑随即和另一名法警搀扶着被告何某走向警车。

早上9点,开庭时间对接很好,没有耽搁和延误。但此时法警们一刻不敢松懈,时刻关注着庭审。庭审结束后,正当准备羁押被告何某上警车时,谁知何某突然表情痛苦,脸色通红,并说到:“不舒服,难受!”法警们见状立即打开执法记录仪,迅速分工,由两名干警负责采取约束措施,对现场进行警戒控制,另一组法警迅速拿上急救设备对何某进行身体检查,同时教导员杨剑及时向领导请示并联系医院。后经过许可后驾车将何某送到南华附一医院进行急诊治疗。在将何某送往医院的路上,法警刘娜一直对何某进行护理及心理安抚。到达附一急诊室后,杨剑及时向急诊医生详细介绍了何某身体情况,医院针对何某情况安排了心电图、心肌酶、心脏彩超等检查,在经11个小时,辗转医院五个地点后,晚上9点,经检查确定何某无严重症状,符合收押条件后,干警们将何某押送至看守所。“无数次的出车羁押,只为法官准时审理案件后,将被告圆满送至看守所,那一刻我们心里才算安稳”,在押解完此次任务后,杨剑这样说道。

    今年以来,石鼓法院法警队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型法院”创建为抓手,持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及警务技能训练,先后处置多起突发事件,有效地平息各类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两会”安保维稳、疫情防控、联点社区巡逻等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