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一审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执行的各类案件。
(二)机构设置。
石鼓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石鼓区人民法院本级,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附:1表--23表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7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9.6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3.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5.4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7.29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778.4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45.69 万元,教育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7.2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了2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78.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45.69万元,占81.28%;教育支出28万元,占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万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90万元,占5.06%;住房保障支出106万元,占5.9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6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29.4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52.36万元,主要用于“六专四室”建设、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换装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53.2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法庭建设支出、档案信息化建设支出等方面;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支出20.91万元,人民陪审员支出2.9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13.7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0.8%,主要是应付水电气费季节性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有增加,主要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即根据要求需对一辆公车更新代换。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培训费预算28万元,拟开展11次培训,人数176人,内容为审判业务培训、书记员培训、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8.2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2年对一台公务用车进行更新代换。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万元,项目支出129.4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