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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抚养费,一拘终执结
作者:杨国志  发布时间:2021-08-28 09:45:45 打印 字号: | |

 

2017年男方陈某与女方谢某因感情不合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约定婚生小孩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负担每月生活费1200元,因男方未按约定支付生活费,女方在2020年将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双方诉讼中达成调解,确定男方应支付小孩生活费48000元,并约定在调解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调解书生效以后,谢某虽有过多次讨要,却没要回来一分钱。陈某从一开始的找理由搪塞,到后来态度越来越蛮横,有时连理由也懒得找、电话也不接,直接玩起人间蒸发。

2021年6月,忍无可忍的谢某向石鼓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被执行人有一辆宝马牌小汽车的财产线索。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经传唤来到法院接受调查处理。有过应诉经验的陈某,故意不把车辆开到法院,并表示无力支付抚养费。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以后,告知被执行人陈某,今天陈某要配合法院将宝马牌小汽车扣押至法院,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陈某立即表示自己愿意变卖车辆,并在一个月之内将抚养费付清,在经过谢某的同意,并让被执行人向法院作出承诺,自行变卖车辆,一个月内支付全部的抚养费,否则愿意承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

一个月后,谢某向法院反映,陈某已经变卖车辆,但并未支付任何抚养费,执行法官随后立即发传票将被执行人陈某传唤至法院。有过上一次经历的陈某,大摇大摆来到法院,滔滔不绝讲了十来分钟:车辆虽然已经卖掉,但是因为自己欠了信用卡的钱,还欠了朋友的钱,变卖车辆所得款项170000元,已经全部偿还了债务,自己现在身上已经没有钱来支付小孩的生活费了;疫情影响,现在工作也没有了,每月也没有收入来源,以后有钱会支付抚养费;对方经常打电话要求还钱影响其正常生活;今天是来配合法院工作的,不能被采取强制措施等……尽管执行人员针对其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但陈某仍自说自话,反复重提已解答过的问题,将责任全部推卸给他人,却只字不提还款之事。不能让老实人总是吃亏,不能让“老赖”逍遥法外!陈某的种种行为已构成拒绝履行、抗拒执行,执行法院准备对其作出拘留的处罚决定。

在执行法官告知陈某,陈某地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需要承担拘留的法律责任,并准备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后,陈某态度立马大便,请求法院给他时间,让他与谢某协商解决。执行法官考虑到是家庭纠纷,双方最重要还是把小孩抚养好,同意了陈某的请求。谢某经过通知在中午12点到达法院,执行法院为了结该案,在中午休息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并就之后的小孩抚养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希望通过此事,陈某能汲取深刻教训,痛定思痛,踏实做事,做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不要让小孩的抚养问题没有着落。至此,这笔要了4年的抚养费,在执行立案四十五日后,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