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成,2011年进入石鼓区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执行局副局长。当党员身份待定时,他以合格的党员标准严格律己,成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当遇到“硬骨头”时,他迎难而上,找到突破点,促成圆满执结;当有人来托请时,他恪守清正廉洁,维护法律公正。2017年蒋志成荣获湖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2018年因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中业绩突出,被记三等功三次,被区委嘉奖三次,同时被区直工委授予 “优秀党员”称号。
身份待定仍坚持缴纳党费的党员
在上大学时,蒋志成就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经过组织考核后“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他通过公开招考进入石鼓区人民法院工作。虽然早已是一名党员,但是因为档案材料的缘故,蒋志成的党员政治身份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得知此情况后,蒋志成十分着急,积极找到石鼓法院政工部门反映,并多次往返于学校和组织部门查询有关档案。
在党员身份被确定之前,蒋志成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积极参加院里的各项党建活动,按时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有人劝他:“既然还没有确定党员身份,就先不要交了。”对此,他不以为然,认为尽管身份暂未明确,但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的义务,内心始终认同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积极波折,蒋志成的党员身份得到确认。“正名”后,他激动不已,难掩欣喜之情,开怀大笑。进入法院后,蒋志成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018年,蒋志成获石鼓区区直工委“优秀党员”荣誉。
年轻法官中的“老黄牛”
工作中,蒋志成向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年纪轻轻就被冠名“老黄牛”。担任书记员期间,他年均记录案件达280件以上,在全院记录案件数位列前茅。
2018年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中,在黎某某与刘某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经常变更工作地点和电话联系方式,拒收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致使该案迟迟不能得以执行到位。
为了破除该案的执行难,蒋志成与申请人执行人黎某某联系了解最新情况,得知被执行人近期在某化工企业上夜班,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并积极组织同事清晨赶赴被执行人上班地。当时下着暴雨,通往被执行人上班地点的道路又在修路,车辆无法通行,蒋志成只好与同事冒雨徒步前行。在泥泞的路上,刚踩下的脚印很快就被暴雨冲掉。
当湿透了的蒋志成出现在被执行人面前时,被执行人刘某某惊讶不已。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蒋志成在同事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刘某某带回法院,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家属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很多时候见到的蒋志成总是风风火火,大家心里都知道,他不是在办案,就是在办案的路上。2018年,蒋志成因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中业绩突出,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一次。
勇于啃硬骨头的“专业户”
在蒋志成的身上,总是折射出青年法官的蓬勃朝气、昂扬斗志的光芒。在工作中,他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担任审判员期间,蒋志成不仅办案数量在全院位居前列,更是勇于啃硬骨头,主动承办大案要案、复杂案件,是疑难杂症的“专业户”。
作为执行员,蒋志成穷尽措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积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实践。2017年8月,他通过某网络平台成功拍卖一标的物,价值1100余万元,在衡阳法院系统引起轰动,被称为衡阳司法单品“网上第一拍”,为执行工作中的网络拍卖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成功案例。
当申请执行人满意地拿到执行款时,蒋志成笑得比申请人还灿烂。执行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在“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前夕,协助化解了老上访户刘玉英案和“潇湘苑涉军案”的信访风险。2017年,蒋志成荣获湖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恪守清正廉洁的“铁脑袋法官”
蒋志成为人厚道,诚实正派,严于律己,坚持原则,远离“高压线”,时刻维护法院法官形象;他坚持恪守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法官职业道德,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他坚持秉持正义而不动摇,做到依法公正裁判,维护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面对律师或当事人的请吃、请玩或打探案情,蒋志成每次都是予以拒绝,坚守法律信念。在执行李某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找到了蒋志成的老同学,希望通过同学说情,以达到逃避执行。
可当同学带着当事人来到蒋志成办公室说明来意后,他立即予以拒绝,并对老同学进行了批评、教育,不留情面的将老同学“赶”出了办公室。
对此,蒋志成依法立即采取执行措施,顺利执行结案。事后,蒋志成在同学圈被评为“牛脾气法官”,对此他总是“无奈”地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