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21-05-31 08:58:3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结合征集意见建议和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际,突出以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石鼓区人民法院制定为民办实事便民利民六项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优先窗口,提供快捷便民服务。

二、满足个体需要,灵活缴费方式。继续保留现金交费方式。

三、提高诉讼费退费效率,当事人申请退费后三日内办理完退费手续。

四、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不需要再提交生效裁决文书的生效证明。

五、恢复执行案件执行时,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再提交生效裁决文书和授权委托书。

六、提高执行款发放效率,执行款到账后十内办理完发放手续。

 

石鼓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