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加大了对王某与丁某邻里关系纠纷一案的执行力度。顶烈日、冒酷暑,兑现判决书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司法承诺,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炎炎烈日之下,执行干警现场监督拆违
王某与丁某邻里纠纷一案,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丁某应该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私自搭建阳台扩建部分予以自行拆除。由于丁某拒不自行拆除,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2020年8月4日,石鼓法院执行局、法警队组织精干力量,在城管人员的协助下,用两天时间,彻底拆除了违法搭建的阳台,恢复了阳台原貌。
成功拆除违建后,恢复阳台原状
平安石鼓的创建离不开和谐的社区环境和融洽的邻里关系,以司法行为参与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邻里纠纷,是人民法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职能作用的具体实践。该案的强制执行,尤如炎炎夏日里的一丝清凉,让当地群众倍感舒爽,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