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彦,男,1985年4月出生,湖南耒阳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该同志作为一名普通基层政法干警,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特别是在“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勤于调研、甘于实践,乐于奉献,创新普法方式,追求释法效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用鲜活生动的案例事实教育人、用先进的法学思想和理念塑造人,忠实履行了普法宣传职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2019年,何小彦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和“送法进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分别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一次;被石鼓区委政法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勤于调研,用法律人的思维探索问题
何小彦平时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积累,特别注重从审判执行实践中的真实案例中思考问题、分析原因、寻找答案。近年来,他通过走访当事人、社区居民、学生等许多不同群体的人员,用法律人的思维,探索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法治要义和责任;用法律人的视野,审慎当今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难点和痛点,先后潜心撰写了多篇调研论文并获奖。《“大少审、大家事”:少年家事审判从普通化到专业化――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不容忽略的维度》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子女强制认领的制度反思与理论重构――以裁判案例网上十个典型民事裁决为基础的调研》获得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少年审判论坛论文一等奖;《婚姻家庭案件“高调撤率”现象解析与启迪――兼论家事调解强制前置的本土构建》获得“新时代调解高峰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
通过调研,他不断丰富了自己的法学理论知识和社会知识;通过调研,他了解到普通居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和指导;通过调研,他深切感受到普法宣传的前置性有多么重要。他把自己的所思所想用在执法办案的实践上,用在普法宣传的授课中。他在今日头条、红网、一点资讯等多家新闻媒体上以案释法,共计发表20多篇调研宣传稿件,收到了良好的公益普法效果。
甘于实践,用法院人的责任担当使命
何小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始终主张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应用于司法实践是更好地服务百姓,造福社会,通过自身努力,让学法、维法、遵法、护法、用法成为风尚是心中不变的初心和追求。他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前提下,针对大部分百姓群众法律知识的薄弱点、法治观念的缺失现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现实案例,汇编了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讲稿,制作了多个生动形象的PPT宣讲片,针对不同的宣讲对象讲授不一样的普法知识。
近年来,他开办了40多场普法讲座,有近万人受到了法治教育。先后在石鼓二中、星园小学、五一路小学、建设新村小学、合江小学等10多个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以“拒绝校园欺凌”、“防止毒品犯罪”、“防止未成年人性侵”等不同主题内容,通过法治宣传展板和现场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此外,他先后在角山镇政府、青山街道、崇盛晶珠、西湖饭店等10多个单位开展法治讲座,提升了公众安全感。无论是社区百姓、校园师生还是企业员工,他的宣讲深得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喜爱。通过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的开展,让法律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更加有利于服务人民群众。同时,也彰显了法院人的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更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乐于奉献,用年轻人的热情诠释青春
何小彦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官助理,但他对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有明确定位:法官助理年纪轻、但责任不轻;法官助理职位小、但责任不小。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和运用法律思维处理纠纷的能力和意识,他觉得自己责无旁贷。为此,他勇于面对新挑战,乐于接受各种新的考验。在“送法进社区”期间,他结合石鼓区平安创建的实际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参与对每个街道和社区的法治宣传,提升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认同度;在“送法进校园”期间,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存在的法律盲点和误区,他坚持多角度、全方位思考和准备,将相关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传授给学生,既提升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又促进了政法部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责任落实;针对不同社区存在的纠纷现状,他依据类案裁判规则,将相关的纠纷处理方法汇编成册在社区发放传播,既提高了人民群众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增强了法院判决的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
何小彦的辛勤付出,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面对荣誉和褒奖,他平静地说:“我还年轻,不敢白白浪费时间,只想在工作之余多学习、多思考、多写作,多做一些服务群众的事情,多尽一点年轻人的责任,让青春无悔,与时代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