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信访局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通知精神,从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务和接待涉诉信访来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关闭期间,有关诉讼事项请参照2020年1月27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告知》,通过“湖南省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邮寄材料、电话等方式申请办理,我院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申诉信访和来信、来电涉及的诉讼事务,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的涉诉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如有纠纷需要解决,可采取以下方式:
1. 邮寄办理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4号石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421001
2. 网络办理
微信查找“多元调解”或“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如确实需要起诉的,可通过百度“湖南省网上法院”或通过微信查找“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网上立案
3. 电话办理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电话:0734-8687435
石鼓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