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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09:58:03 打印 字号: | |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2016)0407民破1-8

 

本院受理的衡阳永鑫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定于2019125日上午830分在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2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厅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0一九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