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湖南众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福诉被告湖南众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湘0407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