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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30 16:40:24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2016)湘0407民破1-6

 

本院受理的衡阳永鑫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定于2018615日上午800分在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2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厅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O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