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教导员 董晓军
二0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过去的两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谋篇的两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基层法院从事执行工作的一名普通员额法官,我的工作得到了院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认可。2017年我个人被评为“十九大期间的维稳先进个人”,我的家庭荣获石鼓区“文明家庭”称号。下面我对2016、2017年以来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述职。
一、坚定政治信仰、牢记光荣使命、作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使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信仰。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政法干部理应坚定政治立场。不把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立,不把适用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对立起来,反对认为党的领导就是对司法工作的干预的错误倾向。
(二)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立足本职、努力学习,适应新形势下的对司法工作者的新要求
(一)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员,充分认识到应当准确把握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树立对案件质量精益求精的极致要求。对待自己经手的每一起执行案件,都需自觉培养树立“工匠精神”,应专注于雕琢,执着于对司法艺术的探索、对司法公正的追求,要进行十年磨一剑的自我积淀积累和学习。
(二)结合本职工作,注重知识更新,重视学习培训。我一向重视以学习提升能力,近年来重点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国家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最高院为规范执行行为近年来密集出台的各项司法解释。为保障学习效果,院党组也将业务学习常态化,严格课时安排,采取主讲人讲解,全体集中学习的方式。并鼓励讨论交流,问题反馈。积极更新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培训不断规范执行行为、提升队伍素质。对待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学习研讨,及时总结,不断探索工作新招法,树立执行队伍新形象,建立执行工作新局面,形成执行工作新气象。
三、恪尽职守、勤勉踏实、奋发敬业
(一)近年来,我区的执行案件数大幅度上升,同比2014年以前已经翻番。于是加班加点就成了常事。我局又增加了许多原来未从事过执行工作的新面孔,我除了每年要办理好自身的执行案件以外,还需在执行管理工作上、带好执行队伍上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因此公休假、陪护假都未休完,全年满勤,也从未因个人私事请过假。“累”是真实的。但出于对本职工作的热爱,我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决心把领导对我的信任,干警们对我的厚望,化作工作的动力,满腔热情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之中。
(二)在工作中,我能够始终注意团结同志、搭档好局领导班子,不计较个人得失,及时了解同志们的心理状态,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在生活上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困难。不固执已见,尊重理解同志,和同志们一道尽责工作,坚决服从班子集体决议。
四、努力提高执行质效,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执行管理工作方面:
1、近二年全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19件,其中财产保全案件收案391件、办理执行异议案件94件。公布失信人名单480条。办理委托事项150余项。实施执行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进行网上追逃8人,结案2件。
2、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措施和手段。(1)针对财产保全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及省高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相应的保全案件的细化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诉前、诉讼保全、仲裁保全、先予执行的执行行为。(2)全面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加速财产处置变现。实现网拍常态化。(3)为了加大打击规避执行的力度、更好的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16年我们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把上网追逃、网上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手段常态化、保持渠道的畅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4)规范本次终结执行结案要求、畅通终本执行的恢复机制、完善终本程序的救济管理。对每一个终本执行案件程序上有要求、实质上有措施。(5)按照最高院的部署对本院的执行案件暂存款进行了清理,完成了案款对应,及时兑现的要求,并建立了本院执行案款专户和实现一案一账户的管理。
(二)个人执行办案情况:
1、开展执行专项活动。2016年1月份开始,为配合搞好市商业银行改制问题,我局专门成立了信用社贷款清收专案组,由我负责,对历年来已进入执行程序的贷款案件进行了排查,摸底,加大执行力度,截止至年底,回收贷款1005万元,除个别案件外全部执行到位,执兑率98%以上。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重大信访隐患的案件。如2017年的沿江风光带潇湘苑腾退一案、衡阳市长安劳务公司一案。
2、执行团队办案情况。(1)2016年我个人办理执行案件139件。其中执行异议案件21件、执行实施案件102件、保全案件16件。(2)2017年我负责的执行团队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共计201件、结案率62.04%。均高于平均数。其中财保案件54件、执行异议案件8件、无一发回重审。目前为止我院的最大一单成交额1100万元案件网络司法拍卖,是我承办。该次拍卖成功一并解决四起执行积案。(3)涉执信访案件稳控得当,未造成严重后果。今年的执行工作维稳责任重大,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十九大会议期间,如潇湘苑一案、王立生一案、刘玉英一案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院领导的支持和信访局同志的帮助下未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发生极端事件或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后果。团队中的蒋志成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五、严肃作风纪律、倡行反腐倡廉
(一)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挺纪在前,杜绝执行腐败风险。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的“十个严禁”和省高院执行工作“九个严禁”,落实衡阳市和石鼓区的各项党风廉政要求。完善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各环节的风险防控,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确保执行队伍中的每一个干警不掉队,树立起我院执行队伍的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学习各项法律和纪律规定,以法律、党的纪律和规矩为自己行为准则。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学习领会各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注重在学习实效上下工夫。对照学习总结不足之处,开展讨论、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学习《关于新形式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国法院系统执行局的警示教育案例》等文件精神。
(三)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执行工作特点,狠抓贯彻落实。执行工作风险大,来自于执行行为的不规范和面向的社会群体复杂、外界诱因多。廉政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行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办法、畅通举报信访渠道。从上往下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相结合。坚持警示教育、提醒教育。促使执行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更加阳光、更加诚信。
(四)党风廉政建设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心上。对于我个人来说,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警示教育常抓不懈,时时讲、处处讲,及时鞭策自己,同时约束我身边的亲戚朋友。让他(她)们不要利用我的职务影响去办理私事。对区委转发的如《湖南省纪委监察厅<严禁违规查收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等文件都拿给他们看或者是把文件精神传达给他们。即使是在工作之余的八小时以外严于律己,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净化朋友圈。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满足时代发展新要求。
通过总结和自查,我也存在许多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改进,争取更佳的工作成绩。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石鼓区人民法院 肖勇为
近两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认真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庭室管理和审判工作任务。回顾两年的工作生活,现就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其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审判工作是一项高度专门化和技术性的工作,要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两年来,本人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注重办案经验总结,并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开展好审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2016、2017年,我在民一庭工作,并担任庭长职务。两年内民一庭共审结案件901件,我承办案件147件,参与合议25件。我所承办的案件基本上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服判息诉,没有涉诉上访事件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两年来,在民事审判中我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审判中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是法官的神圣职责。我所承办每起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既做到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又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事情发生,真正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
二是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一庭处理的案件大多是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尖锐,牵涉面广。在处理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审判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我所承办案件调解率达40%以上,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又降低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
三是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发挥老审判员的积极作用。我作为一名老法官,积极发扬“传、帮、带”作用,民一庭有一批年轻法官,他们理论功底深厚,但欠缺审判实务操作经验,需要一个不断学习和积累的过程。为此,庭内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交由我审理,他们承担更多的常规案件,科学有效地调配了审判力量。
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待人接物清正廉洁
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这就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对得起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长堤。近年来,我办理所有案件,均做到了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同时也树立良好人民法官形象。
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争取更大成绩
两年来,我在审判岗位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同志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继续加大工作热情,完善工作方法,心系百姓,司法为民,充分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宗旨。
二0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民一庭 杨国志
2016、2017年,我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及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圆满完成了院领导和庭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一年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升专业素质
长期以来,我一直坚持学习理论不放松,积极参加院里和庭里组织的各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
首先是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两学一做”活动贯穿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以大局为重,努力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法院、法官形象。
其次是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学习型法官。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积极分析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努力为庭室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言献策,积极组织、参与庭室的业务讨论活动,对于承办的要案、难案,主动请示领导、请教同事。
二、扎实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能力,做一名满意的好法官
尽职尽责,踏实工作,少说多做是我一直以来的人生信条;努力成为一名想干事、会办事、干实事的好法官。具体工作方面,一是协助庭长管理庭里工作,积极组织大家对疑难案件讨论学习,二是对于承办的案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对于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认真审查,努力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两年来,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220余件,调撤率接近50%,无一涉诉信访,并清理了自己手中的全部积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严于律己,做一名廉洁奉公的好法官
两年多来,我一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责任,扎扎实实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接受领导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始终以最强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保持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做到慎权、慎微、慎友、慎独,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章制度,不拿原则和法律做交易,不为个人及亲朋直接或间接谋取私利。
回顾这两年来,虽然本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离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党性修养、业务水平、纪律作风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工作还不够细心,接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改进自己的缺点,争取取得新的成绩。
2018年3月16日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龙 捷
现本人就二年来的德、绩、勤、廉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德方面
本人能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政治修养、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学习,自身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敏锐性有了新的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也更加严格。本人一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法,思想品质、职业操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情况是好的,具有与职位相称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
二、绩方面
在过去的二年的时间里,本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正确履职,较好了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抓好了审判工作。由于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人少案多矛盾相当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作为庭长,我主动办理难要案,2年共审结各类民商案件130件,较好也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我在办好自己承办案件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严抓全庭案件的审限和质量管理,提升审判效率。通过案件临期督办、明确文书质量负责制、办案绩效通报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全庭办案周期明显缩短,无一案件超审限发生。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在市中院的抽查中均评为优秀。结案率、上诉案件维持率均居全院前列。 第二、强化队伍建设,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保持干警思想稳定。通过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全庭干警的需求,了解全庭干警的思想动态,防止全庭干警被社会不良风气所侵蚀,使全庭干警们能够正确对待金钱和名利,并充分调动全庭干警的积极性,做到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系。第三、宣传调研方面。在抓好审判主业的同时,我同全庭同志积极开展宣传调研工作,及时宣传审判工作中的正能量,实现宣传调研工作零突破,被省级媒体采用4篇,较好地树立本院良好形象。第四、抓调解,促案结事了。民三案件涉及的纠纷,与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处理不当,直接导致当事人缠讼、上诉、上访,极易演变成群体事件。针对这一特点,我同全庭同志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尽可能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方式上,因案而异,灵活运用。在时空上不受限制,即可在法院,也可当事人居住地进行,极大方便了群众,取得好的社会效果。在调解中,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取得了相应效果。如阳某等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9案,经多次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避免了一起群体事件发生。
三、勤方面
我自己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比较强,工作要求严格,从来不敢懒惰、松懈和怠慢工作,并以实际行动带动全庭干警争做工作中的“老黄牛”。我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领导安排的工作用心做好,协助的其他工作配合好。因深感自身责任重大,工作中不敢有丝毫懈怠,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遇有工作繁忙时,经常利用中午晚上时间,有时甚至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
四、廉方面
作为了庭室负责人,我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从思想上讲,警惕性比较高。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行动上比较自觉。自己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切实做到了“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枉法之事不为”。同时为预防不廉洁行为,我还组织全庭同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通报,做到廉政教育逢会必讲,时时要求全庭干警保持警惕性。全庭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二年来虽然自己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学习上缺乏深钻细研,下功夫不够,与不断发展的社会形势还有较大差距,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及服务意识还不强,简单地就案办案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等不足。作为一名法官和部门负责人,为党和人民工作是我的职责所在。对以后的工作我会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将自己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使自己的工作符合党的要求、人民的期望。我相信自己能在以后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执行局罗年福
2016年、2017年,本人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和周强院长“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个人履职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予以报告。
一、在“德”字上明方向,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
注重政治品德,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对照四风常态表现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并落实整改。自觉运用执行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始终坚持人民公仆意识,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到政治立场、觉悟、素养三统一,政治方向不发生偏差。
二、在“能”字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采取行之有效方法,努力提升自己的司法能力,一是通过学习新的法规,司法解释及借鉴上级、兄弟法院先进的、好的执行方法,结合我自己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二是科学整合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因案制宜采取财产执行、听证执行、委托执行、和解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老赖”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组合运用,使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得到执结。
三、在“勤”字上严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效率
俗话说“勤能补拙”,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的方法要求,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切实做到勤勉敬业,一是勤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积极、雷厉风行、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故不迟到、不早退,有工作需要自觉加班加点。2016年至今,本人基本未休满公休假。二是勤管理。作为执行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执行局的管理工作。向管理要效率,参与制定我局执行工作岗位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具体任务量化分解到具体承办人,形成了以承办人为基本责任人,以执行局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任务,做到人尽其职、物尽其用,从而促进执行工作效率的稳步提高,执行结案周期不断缩短。三是勤反馈。落实执行公开,努力增加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勤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向其介绍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宁愿自己跑断腿,也力争让申请人少跑路。对执行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努力让每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都感到满意。2016年至今,本人办理的执行案件没有赴省进京上诉的情况。
四、在“绩”字上争创优,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效果
2016年、2017年,本人将工作重心放在案件质量、办案效果上。两年来,共执结案件229件,执兑标的3000余万元,没有一起错案和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评估、拍卖等常规执行手段,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结合新法律、法规,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对符合条件的,以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多措并举,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二是推行阳光执法。对执行过程全公开,主动向申请人介绍执行进度和流程节点。三是对特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涉民工、涉特殊困难群体的案件优先执行,加强办案效果。四是关注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争取司法救助,对一些被执行人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又特别困难,急需钱解决燃眉之急的,依职权争取司法救助。两年来,共为3名困难申请人争取到司法救助。通过上述措施,不断加大执行结案率,提升执行效果,让群众感到满意。
五、在“廉”字上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堤坎
严格遵守廉法从政各项规定,把执行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警示教育的学习,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对自己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定了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信念。在办案中,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定防线,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不收红包、礼金,坚决拒绝案件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请吃、请喝。同时自觉加强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肃清朋友圈子,不参与低级趣味和不去奢靡的场所,保持法官的“慎独”本色。
2016年、2017年两年,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仍有不少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本人一定进行增强主观能动性,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从提高办案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入手,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石鼓区法院 唐 娟
近两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积极参加我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我能够积极参加党员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提高政治思想素养。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及时关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更新司法理念,认真学习了《民法总则》等与工作悉悉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并能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相互交流和共同探讨。
二、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我能够做到严格自律,行为检点,谨慎对待当事人与代理人,从未接收当事人的财物,多次拒绝当事人的请吃,在八小时之外的日常生活中,谨慎出行,谨慎交友,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遵守社会公德,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清廉公正,努力树立良好形象。
三、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2016、2017年两年,本人在民二庭工作,担任副庭长职务。共承办案件148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无涉诉上访事件发生。本人谨记以公正司法促司法和谐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做到实体公正,在审判过程中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做到程序公正,在审判过程中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事情的发生。坚决杜绝办案中的不文明行为,举止庄重、语言文明。同时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为当事人着想,争取让当事人少走路,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重视案件质量,对拿不准的问题再三思考,多方求教。裁判文书反复修改,校对严谨。注重调解,为达到良好的审理效果,积极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将庭前、庭后调解相结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对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敢于迎难而上。和书记员互相协作,并自行承担了本人大部分案卷的装订工作。同时协助庭长完成庭里各项工作,庭长不在院里时,能较好地完成上传下达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树立全庭人员的保密意识,庭里开会时多次提醒办公室无人要锁门,案卷要收好。全年未发生一件泄密事故。
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学习及其他活动,大走访、交通劝导员等活动均没有因个人事情缺岗等情形。
四、扎实工作,争取更大成绩
两年来,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尚有所不足,与其他同志比较还有一定差距。我将继续加强学习,科学管理时间,拓展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司法为民,争取更大的成绩,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石鼓区法院 唐 娟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王禹
二0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从2016年任员额内二级法官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庭室负责人的指导和部门同志的配合下,本人积极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为大局司法,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志,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带领全局工作人员扎实开展工作。在全局干警及院各部门的协力配合下,我院立案登记有条不紊,“一带一路”、“香港回归20周年”、“十九大”及“二会”期间等特别防护期赴省进京实现了零上访,较好地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学习意识,加强自身修养
本人始终坚持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二年来,按照上级要求和院里安排,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领会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等重要指示和十八大、十九大的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自己在政治理论素养上有了新的提高,并能做到学以致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含糊,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从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积极进取。
二、树立公仆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积极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的宗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2016年以前,本人在刑事庭任审判员,在办案过程中,能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力求把案件办得更加公正,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特别在处理涉及经济赔偿的案件中,在合法、合情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调解,尽量化解矛盾,努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通过耐心、细致、认真工作,本人所承办的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20余件。之后,因院里的工作调整被安排到立案信访局任部门负责人,不论在哪个岗位工作,本人能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强化服务意识,严格遵守立案登记制度,为群众诉讼提供提供方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群益,本人对每一位来访的当事人都热忱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疑虑,仔细、认真地回答、解释,尽量让其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手续,确保有诉讼请求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对因执行没有到位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求助,协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儿女来年已为多名信访人员申请40余万元的司法求助,使我院的部分信访积案得到了化解。2017年全年承办各类案件10余起。
三、树立廉政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二年来,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组织我们全院干警多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教育活动,号召大家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里制定的一系列廉政制度,本人能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时时刻刻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个人得失,尽心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自工作以来,在廉洁方面没有当事人的任何不良反映。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认真学习、领会,并应用于实践。向富有经验的同志学,学习他们的工作作风、审判经验,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及在新形势下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五、自我剖析问题,不断改进作风
二年来,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并未给自己带来一丝成就和轻松感反而越加深得沉重,对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同时工作中大多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有时因工作忙,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自觉;一部分老上访申诉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还比较简单,管理水平和管理艺术还需进一步加强;创新不够,限制了工作绩效的提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性把握,与领导要求在相当差距。
六、下一步计划和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一定要掉下身份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锻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完成员额法院的既定办案任务,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8年3月14日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杨华
2016年以来,本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依法办案,认真履行职责,以提高案件质效为中心,协助庭长搞好民二庭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两年来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努力学习,强化自身素质,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认真作好学习记录,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时刻警醒自己。
二、发挥骨干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在行政庭和民二庭的工作中,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做好庭长的助手。2016年审结了行政案件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件,民商案件33件;2017年审结了民商案件7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对行政机关向本院提起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及时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支持和帮助其依法开展行政强制执行工作。我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通过各种方式化解矛盾,控制行政案件矛盾复杂化、扩大化。通过在办案过程中的协调,使行政机关能够正确看待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处理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通过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切实保证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力度。如在审理原告刘吉华要求确认被告衡阳市石鼓区角山乡人民政府指定他人代理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中,本院在判决被告衡阳市石鼓区角山乡人民政府指定他人代理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行政行为违法后,原告借助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宣传报道,我及时联系原告,做通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其未再通过新闻媒体继续就该案进行宣传报道,使该案对被告衡阳市石鼓区角山乡人民政府的负面影响未再扩大。民二庭办理的案件中群体性纠纷较多,我在案件办理中寻求多元解决机制,如在办理“进步亚泰”、“永兴家居”、“永鑫旺公司破产”群体性纠纷案件中,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避免群体矛盾激化和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做好司法延伸工作,注重审判职能的延伸服务功能,针对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建议相关单位完善工作管理,改进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继续发生类似的群体性案件。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随着司法改革和建立司法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对“让裁判者负责”的终身责任制心存疑虑,由于担心捅娄子、出问题,于是墨守成规,谨小慎微,有守住底线的决心,没有努力向前的行动,缺乏进取精神和责任担当,不愿意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时,能力不足,存在畏难情绪,不愿应对此类纠纷矛盾,更愿意实行分别审理的方式而不是采用集中审理的方式。
四、今后工作的设想。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风险,工作中凡事要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对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形要做好充分的预见和准备。应对群体性纠纷时,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体性纠纷的成因及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将案件的基本情况上报院领导、立案信访局、法警大队和相关行政机关,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对于矛盾较为突出、情绪对立严重的群体性纠纷,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选择其中一件最具典型性的个案先行判决,缓和群体方原本过高的心理预期,让其他当事人在相对理性的情境下接受判决结果,防止集中宣判所产生的心理上的意外刺激,避免群体方情绪失控的局面出现。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注重调解,提高办案效率,在审限内及时审结案件。针对目前上诉案件发改率上升的情况,加强与市中级法院领导和二审主审法官的沟通和交流,争取得到上级法院对本院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16-2017年述职报告
周 琴
(2018年3月15日)
2016年至今,本人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努力工作,坚持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实践,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好纪检监察的本职工作及兼顾部分审判业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近两年来本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德”方面。在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平时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严格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严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恪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以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在工作和事业面前,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时刻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做人谦虚谨慎,随时摆正自己同组织、同事的关系,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能”方面。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信息化知识等的学习,在工作中多思考,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通过努力不断提高自已各方面的能力,为完成好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圆满地完成了监察科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均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台帐。同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忠于职守,公正司法,平时注重学习,并主动向周围同志取经,不断充实自己,以此提高自己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三、“勤”方面。勤勉敬业是对一名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本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串岗、脱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做了就要做好”原则,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认认真真按要求及时完成。自从成为一名员额法官,本人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周围的同志学习,对自己不熟悉的知识点,多请教,多学习,多研究,以自己诚恳的态度和务实的行动赢得领导和群众的信任。有时遇到工作量大、时间赶的任务,能够利用中午或晚上休息的时间加班,保证自己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四、“绩”方面。纪检监察工作上,一是积极协助领导抓好本院的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草拟印发《石鼓区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协助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干警上下班、集中学习、开会、开庭、导诉以及工作期间的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将结果通报全院。加强审务监督,对群众反映本院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实行跟踪督查,限期交办,书面答复。及时办理交办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今年监察科共收到各级纪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的举报案件、信访件18件,均及时处理;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本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入股采矿企业、参与涉矿经营性活动等五项治(清)理工作,将清理、填报情况及时组织上报,其中上报各类统计报表60余次,保障了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忘自己身为一名人民法官,2016年、2017年兼顾办理审结了40余件民商事案件,合议参加了20余件民商事案件。均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努力以化解当事人纠纷为已任,以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此外,本人兼任院党支部支部委员一职,在完成本职及审判工作之外,能积极协助院党支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了院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党支部工作尽了自己的一份力。2016年获得区嘉奖的荣誉称号。
五、“廉”方面。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重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廉政规定,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上级法院的各项禁令,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坚持按时上下班,八小时内做好自己的事,没有缺岗情况。在工作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一己之私。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把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真上,养成奉公守法以廉为荣的作风。近年来,没有收受他人现金、财物,没有违纪违法的行为。
两年来,虽然在工作、学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理论学习不够、做事缺少创新。工作时局限于一定的范围和模式,胆子不够大,心思不够细,办起事来效率不高;二、审判工作经验有待提高。虽然任审判员职务的时间比较长,但长期从事综合事务,虽然近几年一直在接触审判业务,但相对来说数量不够,经验不足,审判业务方面属于薄弱环节,对审判知识没有进行系统的学习和钻研。
今后本人将克服不足,扬长避短,继续努力,做到戒骄戒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新的岗位里做好本职工作,争取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