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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总则,我们在行动
作者:贺水郴  发布时间:2017-07-03 15:26:3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石鼓法院进一步确立了集中学习制度,在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学习内容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要求,旨在通过制度约束逐步实现理论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进而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让法官更好地理解并掌握《民法总则》的具体内容,紧跟时代脉搏,6月30日下午,石鼓法院利用半天的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对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中,党组成员、副院长凌立新重点解读了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亮点及时代回应。通过学习,石鼓法院干警纷纷表示要再学习、再思考,要在《民法总则》实施前吃透法律精神,厘清思路,为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据悉,《民法总则》的学习,将成为石鼓法院今后一个时期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