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2016年公开选调审判人员面试公告 经资格复审,现确定4名考生为面试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面试时间:2016年7月3日(周日)上午
面试地点: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7月3日上午8:30前到达考场候考。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面试,迟到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附:面试对象名单及准考证号(按姓氏笔画排序)
何小彦(4304072016004)
周 红(4304072016002)
郭玉凤(4304072016005)
曹 娉(4304072016003)
石鼓区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