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鼓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审判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我院于2016年6月19日组织报名人员进行了笔试考试,并在完成评卷工作后并通知考生就笔试成绩进行复核。截止到6月21日15时,未收到任何考生的复核申请。现将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笔试成绩
1 4304072016007 徐小琴 女 74
2 4304072016003 曹 娉 女 73
3 4304072016004 何小彦 男 66
4 4304072016001 凌 芝 女 60
5 4304072016002 周 红 女 58
6 4304072016005 郭玉凤 女 58
7 4304072016006 文利荣 女 缺考
根据公开选调公告的要求,按1∶3的比例,共确定笔试成绩前6名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2016年6月24日17时前,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805917171@qq.com。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填写完整、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选调审判人员报名表》;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务任职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如逾期不能提供以上资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734-8687423。
石鼓区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