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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6 15:01:41 打印 字号: | |
  关于衡阳永鑫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本院将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现就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用自愿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凡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可以报名。本次不选择个人管理人。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是湖南省衡阳市法院系统破产案件管理人备选机构中的单位;

二、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资质、业绩等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17时。

                                     二0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杨华联系电话:0734-8687420
责任编辑: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