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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三星级文明单位”
作者:凌立新  发布时间:2015-06-25 16:39:31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下午,在市委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组工作推进”上,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了全市2014届1个文明行业、18个三星级文明单位、6个文明村镇。其中,石鼓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市“三星级文明单”称号。这一喜讯鼓舞了石鼓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干警们纷纷表示将珍惜荣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衡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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