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 里 送 锦 旗
情系人民 为民司法
作者:黄山平 发布时间:2013-07-05 08: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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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日,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方湾村四组村民方极双驾驶鄂F2AHJ98轻型货车行驶在衡阳邵阳高速公路25公里处时被河北省邢台市威县赵村宁东徐庄村徐令之驾驶的冀EA8531重型仓棚式货车追尾,造成方极双及其车上乘坐的李芳芳两人受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衡炎大队认定,徐令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交通事故经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调解,事故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赔偿协议。方极双、李芳芳于2013年1月25日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法院受理后,指派审判员唐誉主办此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外省人员,在案件相关证据和文书送达被告当事人后、案件开庭审理前,审判员唐誉经过认真阅看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和证据,理顺法律关系,把握双方当事人争执焦点,通过电话跟当事人做耐心细仔的说法、说理、说情工作,庭前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于2013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按照协议约定将赔偿达49090.30元直接付至两原告人的帐户。案件审理终结后,审判员唐誉为方便原告当事人,减少其旅途奔波和花销,为原告当事人办理了诉讼费减免手续,并通过院财务,将应退诉讼费直接付至原告银行帐号。原告方极双有感于审判员唐誉的工作,近日,从湖北枣阳市住址寄“执法公正,热情服务”锦旗至石鼓区法院,以表达其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真实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