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挖掘机轰鸣的声响,经过半小时的紧张作业,坐落在石鼓区五一路的两幢240余平方米的房屋被依法强行拆除。7月4日上午,石鼓区人民法院牵头组织执法队伍集中拆迁影响五一路二期改造的两幢房屋,当天共依法拆除房屋共计350余平方米,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一路二期改造被列入了2012年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共有45户纳入拆迁范围,由于五一路指挥部和五一街道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耐心细致宣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工程项目立项依据、规划设计、拆迁依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政策以现金或者现房的形式按最高赔付比例给予拆迁补偿。目前,已有40户搬迁完毕。对余下的几户,石鼓区政府启动了司法程序,申请司法拆除。在一系列司法程序到位后,石鼓区人民法院逐案报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复,依法下达了(2011)石行执字第12号、(2012)石行执字第4-1号、(2012)石行执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拆除。但二户业主仍然置若罔闻,拒不执行。为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施工,切实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该院决定依法对五一路红线管理范围内拒不配合的2幢拆迁房屋强行拆除。石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强有力的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拆迁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开路、干部到户、工作到人”的工作思路,在法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加大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实行逐户走访,专人包户,一对一地做好拆迁业主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争取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7月4日凌晨5:30分,执法队伍在石鼓广场集中,执法人员分成警戒劝导组、现场清理组、强制拆除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五个行动小组,根据事先责任分工,各项工作有条不乱地进行,最终完成了预期的拆违工作任务,当天共拆除拆迁房屋350余平方米。
据悉,这是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司法解释出台后,我市组织的首例司法拆迁,下一步,石鼓区还将组织对影响蒸阳北路延伸工程施工的拆迁房屋进行依法拆除。